请假流程
1天以内班主任/辅导员批示;
1—3天以内所在院系(学工科长)批示;
3—7天以内所在院系书记批示;
7—15天以内学工处(崇师楼219办公室)批示;
15天—每学期三分之一学时以内分管校领导批示。
提醒:假条要一式4份,班委、保卫科、寝室、院系学工科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