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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
文章作者或来源: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30 15:21:44

抚幼办字〔2021〕28号

关于印发《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教学系,附小: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5月21日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将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非应届毕业班级所有在籍在校学生与班级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三好学生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质优良,学习认真刻苦,本学年内各科均及格且总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25%。

2.坚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其他规章制度,在考核期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承担学校和系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配合班委会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本学年思想品德评定“优秀”且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25%。

6.本学年内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无纪律处分,加、减分则由各系部根据本系部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其他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2.在本学年内担任系部学生会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工作勤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积极带领广大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富有团结协作精神。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质优良,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带头模范作用。作风正派、严谨,有奉献精神,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在学校和同学之间,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及时沟通信息,能够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做贡献。

5.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加、减分则由各系部根据本系部的规章制度执行。

6.本学年思想品德评定为“优秀”且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优秀干部如有学习成绩一门不及格,但有突出贡献者经申报系部与学工处部门进行会商,可调整为具备评选资格。

(三)先进班集体

1.团支部和班委会凝聚力强、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有为,全体同学热爱集体、进取有为;能够根据学生实际,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班级教育活动,能够主动带领全班同学实现班级目标;有勤奋严谨、互助互学、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有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各项考核达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与、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校园艺术节、体育节等各类活动,并获得相应的等级奖项。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在校园文明建设活动中积极参与,成绩突出。

3.本学年内,班级成员无重大违纪现象,加、减分则由各系部根据本系部的规章制度执行。

4.按各系部班级总数的30%评选先进班集体(实习班级不参与评比)。

三、评选时间和比例

1.评选时间:每年7月份

2.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按在校班级人数的10%评比。

(2)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为2名,校团委为15名,系部学生会与寝室工作站按系部班级数的25%评比。

(3)先进班集体:按系部班级数的30%评比。

四、评选程序

1.评选文件公开,各系部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具体的推荐和评选方案,明确推荐评选条件;

2.各系在各班推荐的基础上,经系部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学生工作处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人选的个人综合情况(学习成绩优秀、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荣誉、平时优异表现、参加活动等)、班级在本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情况,各系部、学工处、教务处集体研究意见后确定初步人选并签字,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

4.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最终评优名单;

5.学生工作处根据最终确定名单进行公示。

五、表彰与宣传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优结果由学校在宣传栏、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和宣传,并向获奖学生和班级颁发荣誉证书。获得荣誉的班级和个人填报登记表一式两份存入学生工作处和各系部档案。

 六、附则

入选人员如发现有违反校规校纪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道德品质不良者,除取消荣誉称号外,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分。

附件:1.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登记表

2.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班集体登记表

4.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汇总表

附件1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年度三好学生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照片

系  别


班级


政治面貌


本学年

总成绩


班级

成绩排名


年级

成绩排名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公  章               年    月   日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存入档案,请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

2.请附上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系部公章。

附件2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照片

系  别


班级


政治面貌


曾任职务

及任职时间



本学年

总成绩


班级

成绩排名


年级

成绩排名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公  章               年    月   日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存入档案,请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

2.请在“曾任职务及任职时间”一栏如实填写职务名称,任职时间必须在本学年度期间,格式为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

3.请附上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系部公章。

附件3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年度优秀班集体登记表

系  别


班级


班主任姓名


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的学生人数


班长姓名


团支书姓名


荣誉表彰证书总数


任校、系

两级学生

干部情况


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通过情况

1.教师资格证笔试通过(   )人、面试通过(   )人、全通过(   )人;

2.英语三级及以上通过(   )人。

该学年

班集体或

个人获得

校级以上奖

励情况


该学年三门以上主要课程任课教师对班级学习状况的评价

出勤率、迟到、课堂秩序等情况评价

□优         □良         □中         □差

任课老师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系部

审批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学校

审批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存入档案,请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

2.请附上以下评选材料:

(1)本学年上、下学年全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一览表;

(2)班级参加党校学习并已结业的学生结业证书复印件;

(3)本学年各项荣誉表彰证书的复印件。

附件4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汇总表

序号

系部

班级

三好学生名单

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是否是优秀班集体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印发